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2003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工作目标,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 积极应对老龄人口、流动人口、就业人口增加带来的新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向深入发展的形势下,从2003年启动“关爱女孩行动”。国家和省(区、市)两级先行在少数县(市、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加以推广。
一、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目的和意义
(一)、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目的
1、关爱女孩行动以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型生育观念为主要内容,引导群众逐步转变“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旧生育观念。
2、关爱女孩行动要积极倡导男女平等,反对歧视妇女和女孩的社会偏见,鼓励女孩自立自尊自强,努力学习成才。
3、在关爱女孩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学校宣传阵地的作用,组织群众系统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知晓生殖健康的基本科学知识,增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自我保健意识。
4、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并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和部门法规,探索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女孩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5、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要进一步落实“三为主”,做到避孕为主,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的引产,保证母婴健康,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和女婴死亡率。
(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上意义
实施关爱女孩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适应了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求。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治理,为全面解决我国人口问题提供了更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00年,中央决定把“逐步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作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六大目标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指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同时要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积极应对老龄人口、流动人口、就业人口增加带来的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的人口环境。”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特征,是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人口与自然和和谐,人口结构、人口更加趋于合理,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和男女地位平等。
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六项目标,需要对人口发展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战略研究,需要对人口文化、生育文化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需要对影响群众生育行为的深层次思想观念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关爱女孩行动正是面对新形势下人口发展的新问题,探索以宣传教育开路,采取综合治理办法,促进人们转变旧的生育观念,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实践活动。

2、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倡导男女平等,争取有关部门关心和支持,发动全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女孩群体,维护她们合法权利,改善她们生活状况,提高她们科技文化素质,鼓励她们自立自尊自强,积极投身建设小康社会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建立和完善新型婚育制度,形成新的婚育道德观念,倡导新型婚育风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兴建新型生育文化的实践活动。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时期,从制度建设到思想观念,难免还遗留着一些旧时代的痕迹。只有男孩才能承继祖业、延续香火的封建宗法思想,至今仍左右着一部分群众的生育行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趋于丰富多彩,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投身于生育文化研究,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生育文化理论体系,推进了我国生育文化建设。关爱女孩行动将会为建设生育文化理论研究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实践素材,新型生育文化理论反过来则会更好地指导关爱女孩行动健康发展。
3、进一步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向深入发展。关爱女孩行动的出发点是从根本上转变人们传统的生育观念。切入点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关爱女孩行动的实施体现了在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体现了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方针。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对推进“三为主”方针的全面落实,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自我保健意识,减少育龄妇女的非意愿怀孕,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构成趋于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爱女孩行动除了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不女一样好的新型生育观念外,还要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奖励、优先优惠优待计划生育女儿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育龄群众淡化生育男孩偏好,消除性别歧视的生育观念,强化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意识,巩固计划生育成果,维护计划生育良好形象。
4、关爱女孩行动是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向深入发展的产物,是婚育新风的一项专题活动。“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是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主题的重要内容。倡导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要从孕育开始。由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0部门在全国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蓬勃开展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适应了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给人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带来的变化,适应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给人们思想观念带来变化有新形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抓住了人们对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的时机,积极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保健知识,开展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对促使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丈夫有责”等新型婚育观念,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多年的实践表明,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接受了这些新观念,晚婚少生正在成为年轻一代的行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重男轻女”观念在许多地方对群众的影响还相当深重。在生育问题上则表现为:生育男孩偏好。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科学道理,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公民道德教育开展一系列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技术指导和优质服务活动,提高妇女生殖保健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促进群众转变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
二、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 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形式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生育观念;宣传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法规内容;宣传普及妇女保健、青春期保健科学知识;宣传女孩自立自尊自强的先进事例和“女子成才”、巾帼建功“等模范人物。
(二) 研究制定有利于女孩成长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
认真检查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帮助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女儿户家庭,尤其是计划生育女儿户生活困难家庭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脱贫致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帮助辍学学龄女孩返回学校,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救助贫困母亲,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和家庭地位。
(三) 加强避孕为主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特别关心处于生育高峰期已婚育龄妇女,主动为她们适时提供相应的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她们生殖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把非意愿怀孕发生率降到最低程度。及早发现计划外怀孕,并在14周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限制非医学需要的引产。对怀孕妇女实施跟踪服务,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母婴健康。提高母婴保健水平,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
(四)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厉打击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和进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从事非法产前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的违法单位和人员。坚决同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的现象做斗争,禁止歧视、虐待女婴,严厉打击溺死、遗弃、拐卖女孩的犯罪活动。
三、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主要宣传内容
(一) 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妇女解放和实现男女平等提供了法律依据。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为妇女解放和促进男女平等提供了基本保障条件。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首先,体现在众多的已婚妇女从一生频繁生育哺育子女、操持家务、服侍老人的家庭奴仆地位中解放出来,为走出家门的妇女学习文化知识、学习生产技能,提高自身科技文化素质赢得了机会和时间,使她们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和社区文化活动成为可能。第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更充分地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对提高家庭收入、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福利。第三,淡化了农村年轻夫妇婚后到男家落户有传统习俗,使年轻夫妻对双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女子有与男子继承家产的平等权利。第四,给予妇女与丈夫共同负责任地决定生育子女时间、生育子女数量的平等自主权利。第五,倡导了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观念,为父母集中对子女教育的物质投入、时间投入和智力投入,提高未来人口的素质创造了条件。
(二)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我国政府历来非常重视维护妇女儿童佥权益,重视妇女、儿童的发展,并在国家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国务院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法律规章中得以体现。《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民法通则》、《劳动法》、《教育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计划生育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规章中,都有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特殊保护条款。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其中有许多涉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条款。如:第三条规定:“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十一条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和不育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维护妇女儿童的佥权益,一要继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普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不断增进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二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增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和自觉性。三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践踏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 倡导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型生育观念
男娶女嫁、女到男家落户是几千年封建社会留下的旧习俗,是中国社会旧的家庭模式。在广大农村地区,男尊女卑、重男轻女观念和生育男孩偏好还相当严重。它在子女上学、青年男女结婚后居住地选择、生育孩子性别选择、婚后对父辈承担赡养义务、继承家庭财产等一系列问题上都会表现出来。树立“生男生女一样好”的生育新观念,不仅需要长期艰苦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还有赖于经济社会文化等外界条件的支持。
我国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和条件保障。第一,《宪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从根本上保证了男女平等的地们。第二,科技进步极大地带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信息技术、高新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大大提高了产品的科技储量和技术含量,降低了生产的体力劳动强度,使男女在体力劳动间的差别大为缩小并得以逐步消除。第三,我国推选力年义务教育制度,保证了女孩与男孩享有同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为女孩自立自尊自强,努力学习成才创造了基本条件。第四,国家法律法规为保证女儿同儿子有平等继承家产的权利、子女有权依法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决定、变更自己的姓名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证。同时,大力宣传夫妇负有共同赡养双方父母的义务,也会促进人们对“生男生女一样好”观念的接受。
最值得一提的是“男到女家落户”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对提高农村妇女地位、淡化生育男孩偏好等旧观念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倡导“男到女家落户”的婚育新风尚,对尊重青年男女婚姻自方权得、尊重夫妻平等协商决定婚后居住地的权利,打破世俗“男婚女嫁”习俗,扭转农村买入价对入门夫婿的偏见和歧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从法制、道德、文化诸多方面冲破了只有男孩才能养老、才能延续“香火”的旧观念束缚。对解决当前农村村区女儿户家庭劳动力不足、女儿户父母养老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意义和示范作用。要及时发现和宣传各地家庭和睦、夫妻相互忠诚、尊重长辈、赡养老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例,宣传男到女家落户的人门夫婿成为致富能手,成为致富带头人的先进事迹。
(四) 关心女孩成长,培养女儿成才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很好的人口环境。为了全面推进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必须把人口问题摆上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必须把坚持科教兴国,造就拔尖创新价值规律和高素质的尝者放在现代化建设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也是扩大妇女就业、促进妇女发展和参政的基础。计划生育促进了家庭人均收入的提高,为投资儿女教育创造了有利和条件。但是,我国地区间发展存在着很大差异,在农村地区和边运地区,一些学龄儿童由于各种原因而辍学,其中女孩占大多娄。面对这种情况,关爱女孩行动要大力宣传“培养女儿成才”的思想。一是宣传培养子女成才的先进典型。积极参与推动“希望工程”,“春蕾助学计划”的实施,保证学龄女孩的入学率和在校率,保障她们享有与男孩同等的受教育权、参与权、发展权。二是加强男女平等思想的教育工作。三是宣传禁止雇佣童工的法律条款,宣传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模范事迹。教育女孩自强自重自立,建立自信心,学好本领报效祖国。
(五) 共同关心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的生产和生活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战略性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阶段,处在深化改革、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处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阶段。十三届四中全会特别是十五大以来,我国经济调整发展,农业产业结构得到重新事例调整,大批农业人口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加快了城镇化进程;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得到普及,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更多女孩提供了学习和培训机会;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机械化程度大为提高,为减轻体力劳动体力强度,扩大妇女做作业选择,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男女同同酬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遇和条件;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国生育水平已达到更替水平以下,为增强国家综合实力,提高人均收入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变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创造了很好条件。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帮助他们勤劳致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保证他们等到超速的实惠和利益,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和发展有得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保障制度,协调科学、卫生、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建设、民政、工商、地税、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管理、农机管理、农业开发和扶贫办公室、畜牧、农业银行、信用社供销社等部门,落实有关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规定,长出台鼓励衽计划生育农牧的优惠优先优待政策。例如在扶贫开发、承包土地、招工就业、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子女入托入学、就医、审批个体工商执照、减免义务工、划批宅基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六)严厉打击溺弃女婴、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及引产
关爱女孩行动以正面宣传为主,要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妊娠的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宣传溺婴、弃婴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规定。
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的犯罪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充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弃婴情节恶劣的,可以处五年驻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溺婴者,依照故意杀人罪论处,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其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个以上十后以下有期徒刑。
严禁选择性别引产和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衽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关爱女孩行动宣传口号
一户外口号
1、 关爱女孩就是关注发族的未来
2、 全社会都要关心女孩健康成长
3、 关心女孩成长 树立文明新风
4、 培育女孩成才 建设幸福家庭
5、 实现男女平等 推进社会进步
6、 时代不同了 男女一样好
7、 女儿不比男儿差 谁说女子不如男
8、 女孩男孩教师祖国的花朵
9、 女孩男孩就是民族的希望
10、 女孩男孩教师未来的接班人
11、 今天的女孩 明天的建设者
12、 女孩男孩一样好
13、 生男生女顺其自然
14、 女孩男孩享有同等的权利
15、 用法律维护女孩的佥权益
二、内部口号
1、 反对歧视虐待女孩
2、 严禁歧视虐待生育女孩的妇女
3、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4、 选择性别引产是奸污行为
5、 溺弃女婴是犯罪行为
6、 严禁溺弃女婴
7、 溺弃女婴违法 溺弃女婴可耻
8、 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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